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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记二四 苗青案情妇喝血贪官敲髓
川形胜,徒然老死家乡,毫无益处。况我胸中有物,囊有余资,何愁没有功名?于是吩咐家人苗青,收拾行李衣装,打点两箱金银,装载一船货物,带了安童和苗青(张飞醉酒使性毒打小卒,又把他留在身边,同为取死之道。)两人,直上东京。嘱咐妻妾守家。

    正值秋末冬初之时,从扬州码头上船,行了数日,到徐州洪。但见一派水光,十分阴恶。所谓是:万里长洪水似倾,东流海岛若雷鸣,滔滔雪浪令人怕,客旅逢之谁不惊?

    前过地名陕湾,苗员外看见天晚,命船夫泊住船只。也是天数将尽,合当有事,不料搭的船只却是贼船。两个船家皆是不善之徒:一个名唤陈三,一个乃是翁八。常言道:没有家贼引不出外鬼来。这苗青深恨家主日前被责之仇,一直想要报复,如今得到这条内幕消息,心内暗想:“不如我如此这般,与两个船家做一路,将家主害了性命,推在水内,尽分其财物。我回去再把病妇谋死,这分家私,连带刁氏,都该由我来享受了。”正是:花枝叶下犹藏刺,人心怎保不怀毒。

    这苗青于是与两个船家暗中商量,说道:“我家主皮箱中还有1000两金银,价值2000两的缎匹,衣服之类更是数不胜数。你二人若能谋之,愿将此物均分。”陈三、翁八笑道:“即便你不说,我等也有此意久矣。”

    是夜天气阴黑,苗天秀与安童在中舱里睡。将近三鼓时分,那苗青故意连叫“有贼”。苗天秀梦中惊醒,便探头出舱外观看,被陈三手持利刃,一刀刺中脖子,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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