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很好。军屯策实施后,兵源问题解决了,而且军粮问题也是迎刃而解。但刘范仍然害怕百姓抵制屯田制,所以规定百姓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民屯或者是军屯,也可以自由选择参不参加屯田。如果使用国有土地而不参与屯田的,可以‘交’土地使用权,从事其他职业。在屯田制进行的第一年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民屯可以不‘交’六成,军屯可以不‘交’三成。并且,不论是民屯还是军屯,官府提供耕牛、耕具和种子。
为了契合屯田制,刘范还补充了一条。是原来枣柢的屯田制规定,屯田区不隶属于郡县,而且还有专‘门’的官员进行管理,去典农都尉、典农校尉和典农郎将。但刘范没有那么多人才,可以担任这么多职位。为了屯田顺利进行,刘范只好让屯田区隶属于郡县。每个郡县有专‘门’的屯田区,由太守和县令直接管理。
经过刘范的完善补充,屯田制这才成熟完整。